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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其竞争力较弱,急需形成核心竞争力;目前对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比较笼统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的。研究发现,理论界对核心竞争力的研究尚有值得斟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对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比较模糊、对“核心竞争力”特征的表述有待商榷、事后研究和评价的情况比较多。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不能简单地模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因为民办高校是一个特殊的组织。
核心竞争力理论是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默(Hamel)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来的,自从这个理论提出以来,已经受到各个领域学者的关注。民办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是指民办高校在灵活的办学体制下,以实现高等教育的社会职能为核心,在办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社会优质办学资源的获得能力。民办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应该定位于政策、体制和资源。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除了具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中核心竞争力的特征之一或几个特征之外,更要具有其个性特征:1、反应高等教育功能;2、阶段性特征;3、公益性与营利性并存的特征;4、包容性特征。
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理论与公司核心竞争力理论是并列关系,同属于核心竞争力理论系统,而不是前者从属于后者。只有形成了核心竞争力,民办高校才有可能在中国高等教育界立足,也才有可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发挥作用。
本文分析了影响我国民办高校竞争力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前者包括:管理模式多样化、企业化管理,注重成本和效益、用人机制灵活、办学模式具有灵活性。后者表现在:办学历史较短、层次较低、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化、师资队伍综合实力较低且稳定性较差、生源倾向于低分生、社会偏见与毕业生就业歧视等方面。
本文认为,民办高校要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必须从政策层面、体制层面、观念层面入手。具体地说,1、政策层面要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其具体措施应包括:制定准入政策、扶持政策、产权政策、金融政策、获利政策、公平的招生政策、公平待遇政策等等;2、体制层面要求民办高校:充分发挥体制灵活的优势,正确选择管理模式;拓宽经费渠道、合理配置资源;建设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灵活的特色定位;3、观念层面主要是从诚信办学与转变办学观念出发,前者包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树立诚信理念、加强内部诚信制度建设;
后者包括质量观、诚信观、教育功能观、公益观、人才观的树立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