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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蒂继承并发展了休谟、伯林及奥克肖特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他的自由主义属于“权宜之计”的自由主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对“强理性”的批判。罗蒂坚决反对强理性以一种普遍的、无差别的形式出现,他认为依靠强理性并不能设计出一个理想的政治蓝图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政治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人类更需要的是通过弱理性在政治道德生活中一步一步地探索来实现真正的自由。2、对自由乌托邦的设计。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自由主义,罗蒂的“反讽自由主义”倡导一种最低限度的自由,要求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区分开来,以实现私人完美与正义社会的“统合”,进而迈向一个更自由、更团结、更少残酷的乌托邦。3、对“忠诚”与“团结”的整合。作为一种新的“权宜之计”,罗蒂的反讽自由主义也被批评者认为是一种无法实现的个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