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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国全面开展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落实到各个农户手里,确定了农户在集体林权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非农职业或者从事非农为主的兼业,造成农村劳动力供应不足;同时许多农户的林地比较破碎,经营管理不便,以及林木的采伐指标申请难等问题,很多林农对林地没有精心管理,许多林地闲置甚至出现林地撂荒抛荒现象。这些现象导致林业生产效率不高,制约着我国森林资源的提升和现代林业经济的发展。然而林权流转机制的引入,吸引林权流入到专业林业生产者手里,解决了单个农户成本高、规模不经济等问题,同时也将使得林业资源在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的配合下,实现资源高效率的利用和优化配置。本文研究林权流转的农户意愿影响因素,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完善林权流转机制的政策建议,丰富了农户林权流转意愿的影响研究,并为深入集体林权改革提供学术参考价值,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研究以产权理论、林权理论以及农户行为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并借鉴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以福建省作为研究点,试图从农户视角,分别从户主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林地特征情况以及政策制度等四个方面探究农户林权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基于对研究点的农户问卷调查和农户访谈,收集了福建省4个重点林业县市16个乡镇53个行政村200户有效问卷;通过实地调查所收集的资料和二手文献,分析福建省林权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接着基于前人的研究,对采集的样本数据选取相应的变量,并运用二分类Logistic模型对所选取的变量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当前福建省农户林权流转意愿不高,选择自主经营而保留林权的农户占绝大多数。基于农户行为理论分析,得到采伐指标申请是否容易、户主是否为村干部和户主受教育程度对农户林权流入意愿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农户林权流出意愿有显著影响的有家庭劳动力占比、林业收入占比、林业技术获取难易程度以及户主的年龄。针对实证研究的结果,基于林权理论提出了完善林权流转的政策建议:第一,要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提高农户造林积极性。第二,要加强林业技术的有效供给;第三,要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育新型农民;第四,要健全森林资源评估体系,保障林农流转收益;第五,要完善林权流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