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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型企业从两个途径获得技术创新的知识,一是通过企业内部过程进行知识的积累和创造;二是通过企业外部过程,与市场进行知识交换、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分享和传递知识。技术与经济的不断进步使许多企业开始对竞争关系进行战略性调整,创建网络、结成联盟,企业开始从“对立竞争”走向“合作竞争”。企业技术战略联盟间在知识转移过程中获得经济收益,但同时联盟企业之间的独立性、知识的特殊性不得不让企业考虑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问题。技术战略联盟的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竞合”关系,这种特殊的“竞合关系”要求其既能共享知识,又要防止对方的投机行为。
本研究通过文献综述、跨案例研究、问卷调查和统计建模过程,发现无论企业与竞争对手还是与非营利性组织形成技术战略联盟,联盟间的知识转移和交换均可以使企业提升创新绩效。而且,企业在与技术战略联盟进行合作过程中,可以采用技术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竞争性保护措施以及在企业内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实践,维护企业的核心能力,促进企业的创新效果。基于研究结论,本文也提出了促进企业技术联盟合作、提升创新效果的政策建议,企业建立合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必要性,对联盟企业的创新和管理有一定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