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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初发端于广州市的“社区平价店”依托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搭建消费者与合作社之间的桥梁,通过“生产者→运销公司→消费者”的短渠道运销模式,将合作社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直接配送到居民小区的平价店,既方便居民采购,又降低了销售价格,同时由于运输距离短,能够很大程度上保证农产品新鲜。与此同时,又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渠道短缺、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2012年初,保定市新合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合作公司”)受保定市供销合作社委托,成为保定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事项和惠民工程——“保定市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的运营主体。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从开始运行到现在已经两年多的时间,目前没有学者对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进行评价和总结。以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能够弥补保定市“农社对接”理论的空白同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次研究的目的在于找出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次研究以合作社理论、农产品供求均衡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农产品营销理论为理论依据,应用文献法、数量分析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调研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找出了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与新合作公司利益联接机制不紧密;合作社品种优势减弱价格优势;合作社种植品种少;合作社技术人才短缺;农产品产量低。新合作公司责任制度不明确;未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缺乏发展资金;物流配送效率不高。社区直销店选址不合理;部分农产品价格偏高导致农产品滞销;冬季蔬菜浪费严重;社区直销店没有形成优势;工作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社区规划不完善;附近竞争压力大;物业不配合。政府对合作社管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资金投放力度不够;行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欠缺。通过对保定市“农社对接”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制约因素的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多方主体对“农社对接”的认识;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合作社成立联合社。其次,新合作公司实行“双轨”运行模式;突出直销店优势;重视直销店选址;预测最佳补货量。最后,政府对“农社对接”扶持政策进行系统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融资环境;发挥政府在组织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帮助公司完善物流配套设施;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政府建立“农社对接”监督机制。本文的创新点是:本次研究第一次以保定市“农社对接”做为研究对象,在此之前没有学者对保定市“农社对接”进行研究。本次研究首次以整体作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保定市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的功能并且把保定市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与其它农产品流通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了保定市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