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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企改革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实践,在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后,开始进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新阶段。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为中国实践更有效的国有资产的经营模式奠定了基础。2005年末国资委在国有资产的经营上借鉴了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在宝钢内部建立了类似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制度,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并开始了对国有资产进行投资和控股的尝试,以摸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为我国的国企改革带来了新的课题。 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在相关产权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指导下,通过比较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和宝钢淡马锡模式,分析了宝钢淡马锡模式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指出了由于我国的国有资产庞大,分布宽泛,宝钢淡马锡模式不能采用和新加坡淡马锡模式一样的外部治理手段。宝钢淡马锡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必须依赖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外部治理功能。产权制度的完善及产权的有效流动,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通过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活动,实现国有产权的有效流动,可以完善产权制度,加速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达的市场经济才会产生发达的证券市场,产生经理人市场,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也是通过产权的流动来实现,所以产权制度的完善及产权的有效流动是资产重组推进国企改革和实现宝钢淡马锡模式最根本、最有效的作用力。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活动还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国有产权转让和重组模式的选择方面。充分发挥现阶段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作用,可以推进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发展,完善宝钢淡马锡模式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 本文最后分析了宝钢淡马锡模式实施和推广的条件,提出了宝钢淡马锡模式推广的建议,并指出应该尽快制定我国的经理人制度和规划,培育和发展我国的经理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