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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生态角度来看,都是我国经济与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维护健康的海洋环境是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着多重问题。本文就目前我国关于海上船舶溢油污染的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作者的观点和改善建议。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首先阐述了加强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之后分别从目前我国海上船舶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立法体系、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和执法体系的角度进行论述,并结合与美国油污法的相关立法和配套执法体系的特点的比较,提出对我国法律体系存在的实质问题和改善的建议。引言部分作者对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性进行了概述,通过列举国际主要船舶油污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和国际立法影响,并结合我国海洋经济产业和沿海船舶石油运输状况,强调海洋环境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对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强调完善我国海上船舶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作者主要探讨了我国船舶溢油污染防治立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对目前我国适用的相关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进行阐述,之后分析国内立法之内,国内立法与国际公约之间在适用上存在的冲突问题,并提出作者的观点。第三部分作者对我国海上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执法部分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作者分别从行政主体的设置和政府管理模式的角度分析制约我国海上环境执法的因素,并通过与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执法模式的比较,提出对我国环境执法体制的改革建议。第四部分作者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分析尽快通过《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并通过与美国油污法和油污损害信托基金的比较,对《办法》的可改进部分提出作者的意见。最后,作者对本文提出的针对我国海上船舶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主要改善观点和建议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