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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土地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对农业增长、农村发展、农民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存农地制度的缺陷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市场成为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而且,由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及农村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愈来愈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这就对农地的流转提出了新的要求。农地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农地流转面临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流转环节运行不畅,其发展陷入了困境。这日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点。有基于此,本文以社会中间层为研究视角,分析我国农地流转市场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法律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研究中,笔者首先从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理论出发,对农地流转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必要的分析。经济学方面主要运用了土地产权理论和土地市场理论等理论予以阐述;法学方面主要从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利益与利益平衡原理、社会中间层基本原理等层次进行分析,以多学科的视角对农地流转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为研究农地流转市场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从纵向实践与横向实践出发,对我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变迁轨迹与发展现状,以及国外农地流转的实践进行考察。在纵向实践方面,探求我国农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轨迹,对我国农地流转的法律进程进行梳理,并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的实证调查来分析我国农地流转的现实情况,为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法律规制提供实践基础。从横向实践来说,综合考察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农地流转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农地流转市场中的有益经验,从而总结出对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改革发展的启示。
再次,从宏观层面上对我国农地流转市场的模式进行架构。在借鉴国外的经验基础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地流转市场的法理念与目标,构建了以政府为调控主体、以社会中间层为核心构件、以农户为基础构件的“三位一体”的农地流转市场模式,并以适当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和充分发挥整合性力量作用的社会中间层为重点展开论述。
最后,从微观层面上对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法律制度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就整体而言,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法律制度需要遵循比较利益优势原则、求同存异性原则、利益协调与利益共享原则等。从具体制度上说,需要从农地流转市场的主体法律制度、利益分配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法律监管制度及纠纷解决制度等角度进行完善。
当然,本文从社会中间层的视角进行研究难免有不周之处,这在论文的结语部分进行了说明,以期为该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