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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将成为21世纪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和各国经济活动的核心,电子商务代表了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的巨大发展潜力给予了高度重视,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将电子商务的发展看作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而我们应该保护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方面,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推动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另一方面,调整传统交易方式的各种法律制度已经不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所以对电子商务的立法迫在眉睫。其中,对电子商务下国际税收的立法是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跨国所得税收是国际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将对电子商务下国际税收乃至整个电子商务的立法起到举其轻重的作用。 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认知,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展开了研究,并就我国如何应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 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包括五部分,约四万字。 第一部分——电子商务及跨国所得税收概述。本部分通过对电子商务和跨国所得税收的定义和特征的说明,给全文的分析提供一个基础。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贸易,是调整传统贸易的法律制度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根本原因。跨国所得税收是国际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将对电子商务下整个国际税收的立法有重大的意义。 第二部分——电子商务对跨国所得税收的挑战。本部分从四个方面论述了电子商务给跨国所得税收带来的巨大冲击。首先是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跨国所得税收的一个核心问题,电子商务动摇了产生税收管辖权的属地和属人原则;其次是常设机构原则,常设机构原则是判定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准和征税原则,而常设机构的判定严格依赖地缘属性受到了电子商务的严格挑战;再次是跨国所得分类规则,跨国所得分类规则对于确立相关所得来源地及征税权的划分和归属具有重要意义,电子商务模糊了各类跨国所得的区分;最后是转移定价规则,转移定价是对跨国所得进行逃避税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国际上形成了以“正常交易原则”为核心的转移定价规则体系来规范转移定价行为,但是电子商务为现有转移定价规则的适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第三部分一一国际间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与政策.本部分从有关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两方面介绍。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国际间立法与政策的异同,并总结出产生分歧的实质在于各国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不平衡,以及各国税制结构的不同.另一方面,面对这场新技术革命,各个国家、国际组织,’无论大小,经济发展水平如何,都在积极参与这场大讨论,致力创建电子商务下国际税收新秩序,因此在一些问题上也表现出了一致性. 第四部分一一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立法的固守与创新.在本文前三部分论述、分析的基础上,本部分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见解,认为: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应该在现有税制的框架下进行,有固守的一面,也肩创新的一面。笔者认为应该继续坚翔专统税法的价值取向和沿用传统税法的原则,而对于常设机构的认定、跨国所得的分类、转移定价的规制等具体问题应该研究如何创新. 第五部分一一我国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思考.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之上,本部分结合我国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现状,从立法态度、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以困少寸一些具体问题的立法思考等方面探讨了对我国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