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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规划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期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提升大大改变了总体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国土资源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也直接影响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为了客观地评价《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实施情况,本文在分析了规划实施期间政策环境变化的基础上,构建了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同时在确定指标数据标准化方法、评价集合和隶属度函数的基础上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定量评价。最后在综合分析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本文取得的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总结2012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掌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成效;运用建立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最终得出规划实施综合效益U的隶属度为(0.595,0.201,0.158,0.047),按最大隶属度原则,Maxb=0.595,属于一级评语,等级评级为优。2.《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在土地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但规划实施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逐渐加大;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空间分配不均衡,使用结构不合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较低;土地资源利用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矛盾突显等。3.针对赣州市下一步加强规划实施力度、改进规划管理方法、调整规划实施重点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适时开展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进一步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新途径;适当增加全市建设用地指标及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加强用地效率管控,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