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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旨在对参保人的高额医疗费用予以进一步的保障。各地政府通过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化运作,在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基金风险防控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大病保险制度的全面铺开也对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如何同时做好“精明购买者”和“公共利益维护者”的双重角色,利用契约建立一套激励适当、监管有力、权责分明的运行机制,促使商业保险机构向参保者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便显得尤为重要。已有相关研究在充分论述政府购买服务的正当性及合理性的同时,也通过个案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政府购买过程中主体间的关系、风险防控、制度构建等微观维度,但尚存在大病保险经办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不充分,政府购买基础理论与个案分析的融合不够,契约分析视角缺乏等不足。本文通过历史数据和实地调研,了解了H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大病保险的购买需求,认识到H市已形成了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整套运行机制;通对问卷调查及访谈,对H市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保障效果、经办效果及参保人的认知度、满意度进行评估,以“公共契约”的理论为指导,从购买契约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层面,总结出H市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中还存在基金运行压力大、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性不高、政府管理能力不足、效果评估缺乏等困境,并从认识因素、制度因素、技术因素对困境展开分析,认为政府自身定位不清、政策制定滞后、专业化水平不足是造成购买大病保险服务困境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厘清契约中政府角色定位、完善契约激励制度,强化契约监督管理、构建契约评估体系等建议,以期通过公共契约重构大病保险服务的制度安排,理顺契约化购买中的现存瓶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