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利益集团在美国对华光伏产业“双反”中的影响

来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zheyun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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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对新型能源的重视,我国加大了对光伏产业的扶持。近几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产量居全球首位。虽然我国光伏产业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在2011年以后,随着国际市场对光伏产品需求逐渐下降以及欧美国家对我国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发起的多轮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国光伏产业陷入了极大的困境。  本文通过研究美国利益集团对中美光伏产业贸易摩擦的影响,从而得到美国政府的贸易政策的“待售”性质,即利益集团通过政治捐献等方式,使政府制定对他们有利的贸易政策。因此,我国在应对中美光伏产业贸易摩擦问题时,要着重研究美国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以及其对政府的游说,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并以此延伸到其他的贸易摩擦问题,从而更好地解决中美现在正在面临或今后可能面临的贸易摩擦问题。  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中美两国在产业链不同环节上的比较优势以及两国之间光伏产品的贸易现状。然后介绍了刘海云和吴韧强(2007)在Grossman和Helpman(1994)“保护待售”模型基础上提出的“中间产品的保护待售”模型并且将“中间产品的保护待售”模型运用于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分析得到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利益集团对案件最终结果的影响。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以及通过“美国暖水虾”案获得的启示得到了结论:我国应该通过作为最终产品利益集团的美国光伏产业系统集成商对美国政府进行间接游说,从而更有效的解决中美两国光伏产业的贸易摩擦,同时从国际游说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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