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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信访工作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显现出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如信访总量逐年递增、群体性信访事件规模化、缠访闹访数量居高不下等。涉法涉诉信访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信访,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社会结构的大力调整、民众思想的变革,因土地补偿、环境整治、经济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不断,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必将引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这些根源于社会冲突的涉法涉诉信访不时会引起一些影响较大的极端事件,从而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损耗了司法权威性,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能否化解好,直接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长远发展。造成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负面影响原因众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文化及经济社会影响的原因,二是立法方面的原因,包括现行的法律制度、信访体制机制等。三是现行司法运作方面,包括司法部门和办案人员的原因。四是监督体系包括内外部监督的不健全。一个足够文明的社会,一个拥有健全法治基础的社会,人们解决各类矛盾本来应该立足于法律手段。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善,很多问题通过法律途径不能使信访者的诉求得到圆满的处理,信访者就会转向信访表达。在我国现有的社会环境和司法体制下,涉法涉诉信访完全成为了一个中国化的问题,通过分析和总结相关的资料,本文将先从涉法涉诉信访的基本概念入手,通过学习和分析信访的性质特点,得出涉法涉诉信访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同时对当前的信访制度所具特点和功能做全面的分析,结合我国涉法涉诉信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的相关成功案例,为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维护人民合法诉求提出有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