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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腾飞和人口的激增,人类对水的需求随之增加,也导致诸多水环境安全问题,破坏了水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因此,开展水环境安全评价,有助于科学合理地对水环境进行管理。本文以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为研究区域,在辨析并明确水环境安全内涵的基础上,运用压力-状态-响应模型,通过筛选评价指标构建水环境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突变理论,构建长江经济带水环境安全评价模型,依据障碍因子模型,识别长江经济带水环境安全的主要障碍因素,最后根据评价分析和障碍因子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1.在2011-2015年的评价时段中,长江经济带水环境安全整体在2011-2015年间略有改善,但总体仍不乐观,由Ⅴ级重警类别上升为Ⅳ级中警类别。从压力指数上看,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在压力指数方面整体有所改善,由Ⅳ级中警类别上升为Ⅲ级预警类别;从状态指数上看,长江经济带状态指数整体在处于波动变化,2011、2012年Ⅳ级中警类别,2013年降低到Ⅴ级重警类别,2014、2015年又恢复到Ⅳ级中警类别;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响应指数整体基本保持不变,从2011年到2015年一直保持在Ⅳ级中警类别。2.从区域比较来看,长江经济带11省市水环境安全都不够理想,其中,江西、浙江两省的水环境安全处于Ⅲ级预警类别,四川、云南、湖南、贵州、湖北、重庆、安徽七省处于Ⅳ中警类别,上海、江苏两省处于Ⅴ级重警类别。从压力指数上看,11省市有贵州、云南两省压力指数处于Ⅱ级较好类别,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浙江五省的压力指数处于Ⅲ级预警类别,湖北、湖南、江苏、上海四省市处于Ⅳ中警类别;从状态指数上看,浙江、江西、湖南三省的状态指数处于Ⅲ级预警类别,四川、云南、湖北、贵州、重庆、安徽六省处于Ⅳ中警类别,上海、江苏两省处于Ⅴ级重警类别;从响应指数上看,江苏、浙江、贵州三省的响应指数处于Ⅲ级预警类别,其余省市全部处于Ⅳ中警类别。3.对长江经济带水环境安全障碍因子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2011-2015年的评价时段中,制约长江经济带整体水环境安全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六个: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占比、污水处理总能力、自然湿地面积占比、人工湿地面积占比、人均生活用水、产水模数。11省市的主要障碍因子综合共有14个,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占比、污水处理总能力、自然湿地面积占比、人工湿地面积占比、节灌率五项指标有超过半数的省份存在问题。对于长江经济带面临的主要水环境安全问题,可以从合理利用水资源,缓解水环境压力;注重水生态保护,改善水环境状态;落实水环境监管,加快水环境响应等多角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