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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促使世界各民族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协同发展,同时形成了全球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局面,文化交往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的强度也不断加强。各民族文化在频繁互动和交流中难免因文化的异质性而产生冲突,而实现文化的交流和整合需要各主体在交往中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文化宽容的提出从价值观的角度丰富了文化哲学的发展,并促进世界文化的和谐共存。在文化交往中持有文化宽容的态度,要明确文化宽容的内涵,对于宽容国内外对此都有不同的阐释,但是早期的宽容具有局限性,它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悯,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和伦理性,并且宽容只是适用于宗教、政治,随着宽容内涵和外延的发展,宽容逐渐应用于文化领域,文化宽容在哲学之维表征的是一种文化价值观,是人类在文化交往中不断产生和发展的,文化宽容是对他者文化的尊重,其本身具有全球性、共识性、自发性和原则性等特点。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同时也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阶段中的一个特殊时期,所以文化宽容的存在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人类自身的发展对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共同性决定了人类需要文化宽容,而文化交往的扩大、交流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交通工具的发展更加促进文化的交往,从客观上也就促进了文化宽容的产生。同时,在文化的发展和交往中存在对传统文化的不宽容以及各种文化的交流中的文化冲突更加凸显了文化宽容存在的必要性。文化宽容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产生的,其本身还有不成熟性,文化宽容是超越个体欲望的,是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趋向,是在现代化条件下形成的普遍意志和态度,它尚未对象化、制度化,但是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要求文化宽容必须对象化为某种客观知识、客观制度和客观的物质形态。因此,文化宽容本身存在悖论,文化交往主体的不平等、文化宽容标准的模糊性,文化宽容方式的多样性使文化宽容的要求的超前性和现存条件存在矛盾。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有效结合,在一定的度量范围内保持着事物的性质,超过了这个度,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文化宽容不是无限的宽容,必须有一定的限度,文化宽容的限度是指应当宽容什么、不应当宽容什么以及宽容与不宽容的界限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所得到的答案也不相同,并且不同的学者在同一时期也有不同的观点,但是任何文化的发展都需要生命的存在和秩序的建立,那作为文化宽容就要敬畏生命和秩序,本文主要从敬畏生命、敬畏秩序两个层面来分析。文化的交往需要文化宽容,需要突破文化宽容自身的悖论,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文化宽容在文化交往中的重要作用,必须积极倡导文化宽容。文化宽容作为文化态度首先要从情感上接纳,从文化的宽容认同到达成共识再到建立和谐的共生思维上积极建构文化宽容的价值观,再次要有机制保障,注重文化的对话、文化的竞争、文化创新。文化的发展需要多样性,但是必须要有主导文化予以规范和引导,最后要正确处理文化宽容与主导文化的关系,促进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