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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政治发展的共同经验,即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亦权力的制约。而违宪审查正是实现了这种权力对权力的制约。作为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违宪审查制度保障了宪法的有效实施,使一切违宪行为及时得到审查,处理和裁决。自上世纪80年代新中国宪法得到恢复和发展,我国法治化进程同时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进步,但由于中国目前违宪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这一制度基本上处于“失效”状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本文从违宪和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出发,通过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剖析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结合国内学者的观点以及国外立法中违宪审查制度的精华之处,指出我国违宪审查的缺陷。本文的重点,对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不仅包括宪政理念和立法的完善,关键是对于我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一方面不能脱离我国的基本国情,另一方面又要以发展的观点来设计,从而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给出建议,为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寻找新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