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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作为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重要主体之一,跨国公司的一举一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学术界已有的文献和研究中,对跨国公司的经济行为及其影响力研究较多。而当今社会,对一个跨国企业的评判以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也成为重要的评价标准。但近年来,纵观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先后陷入“爆炸门”、“召回门”等安全质量事件或卷入舆论中心。从葛兰素史克的行贿门;到奔驰“毒气门”、大众DSG事件;再到苹果双重维修标准;再追溯到201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三星“爆炸门”后的“召回门”事件……外资企业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案例层出不穷,给企业自身带来严重的信誉和经济损失以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社会风气的净化都产生了影响,因此本文将在华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研究的对象。 由于跨国公司的特殊性,其在东道国行为的表现,既离不开母国的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母国的价值观念、行为认知的影响;又因其处于东道国的具体环境中,也深受所在地的法律体制、政治稳定性、经济贸易政策和物价水平、当地居民的消费习惯等的影响,因此跨国公司的行为兼具母国和东道国的双重属性。本文主要探索在母国和东道国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两国/地区制度的差异是否会对在华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影响。为了对多种制度因素进行全面的研究,本文采用North和Scott的制度观念,将制度差异分为政治制度距离、经济制度距离和文化制度距离,分别采用三种制度差异作为解释变量,研究其对在华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影响。 同时,本文在研究中选取了跨国公司的财务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将企业的规模(通过总资产来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用资产收益率刻画)和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杠杆率来表示)作为影响因素进行考察。通过已有的研究,发现上市与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有影响。因此,本文还将企业上市与否作为虚拟变量,分别与政治制度距离、经济制度距离和文化制度距离的乘积作为交互项,观测上市与否对制度距离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否有调节作用。 本文主要的行文思路和论文结构为:首先,提出论点和假设。主要涉及第一章至第三章的内容。第一章提出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论文的结构安排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主要对国内外现有的文献进行梳理,分别对制度和制度距离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制度距离对跨国公司行为的影响以及制度距离和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进行回顾,总结现有的相关文献研究成果;第三章主要在理论回顾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假设,概括而言主要为:东道国和母国的制度距离越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愿越低;企业自身的经营现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正向影响(企业经营现状主要通过财务数据反映);以及上市对制度距离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具有调节作用。其次、论证论点。论点的论证为本文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第四章主要对样本和数据来源、变量选择和模型设计进行阐述;第五章则是本文的中心——实证研究部分,通过模型和检验对前文的假设进行实证论证。最后,在理论回顾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并分析本文的贡献以及对未来该领域的研究进行展望,该部分为本文的第六章。 在方法的选择上,由于政治制度距离、经济制度距离、文化制度距离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四项指标中的每一个都包含多个细分的变量,因此为了既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将多种因素的影响都纳入观测范围,又能简化模型和计算,本文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先将上述四项指标进行了因子分析,以提取各项指标的共性因子,代表相应的指标的数值,在采用面板回归模型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主回归结果。为了验证本文回归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健性检验中,先后采取替换指标的方法——由“政府清廉指数”替换“全球治理指数”表示政治制度、替换距离测算公式的方法——用Singh和Kogut的距离测算公式替换因子分析后计算差值的方法和提取子样本进行回归分析。通过主回归模型和稳健性检验,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政治制度距离与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呈显著的正相关,即当跨国公司的母国和东道国(中国大陆)的政治制度差异越大,企业能更好的履行它的社会责任。这与H1提出的假设不一致,主要可以从两点解释:首先,当母国和东道国政治制度差异越大时,由于对东道国的法律、行政的制度环境较为陌生,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经济和社会活动受到的阻力更大。为了快速在当地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且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以获得关联企业的支持和当地消费者的认可,企业可能会从事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以增强当地相关利益关联者对跨国公司的认可,减少运营阻力。其次,由于本文选取的样本的母国多为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上一定程度优于我国,由于守法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底线,因此在东道国企业可能更多的采取全球化战略,按母国的法律标准来履行社会责任。 (2)经济制度距离和文化制度距离与在华外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呈负相关,即经济制度距离和文化制度距离差异越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越低。这主要是由于两种制度差异越大,企业面临的陌生性成本越高,为了适应两国之间的差异,跨国公司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和人力成本。在总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可能更倾向于将有限的资源更多的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以使利润最大化。其次,由于东道国与母国相比,可能存在经济制度相对较弱,社会对经济利润和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更高,而可能一定程度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因此,跨国公司也能会以较低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去要求自己。 (3)当在华外资企业为上市公司时,对政治制度距离、经济制度距离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具有调节作用。一方面,当跨国公司为上市企业时,该企业往往实力更强,拥有更多的资源去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市场和公众对上市企业的监管更透明,企业会更注重其外部影响力,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跨国公司更乐意于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区提高外界影响力。研究还发现,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对文化制度距离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不存在调节作用,可能是因为一国/地区的人们的价值观、社会认知、生活习俗等文化制度是长期的作用形成的,相对比较稳定,企业是否上市对其的影响较小。 (4)财务绩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正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当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盈利能力越强以及企业偿债能力越强时,在华外资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和能力越高。当企业财务绩效越突出,一方面企业闲置的资金可能更多,在资金上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支持越大,占有的物质资源越丰富;另一方面,当企业财务绩效较好时,企业往往经营能力较好,企业领导者运营压力小、偿债能力强时,有更多的精力考虑到增强企业外部形象和回馈社会上去。因此,财务数据越好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越高。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发现当母国和东道国在政治制度距离差异较大时,尤其当企业母国法律制度优于东道国时,为了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可采用全球化战略;当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差异大时,可采取本土化战略。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对政府和社会而言,为了使在华外资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提高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