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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经国家专门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正规性的金融的有益补充,具有便捷、灵活等特点,其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世界融资史上,每个国家的民间借贷由于监管的不同而具有不同定义和特征,都曾经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在我国融资史上,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模式也长期存在,国内不少学者对民间借贷都有研究,表述了不同的见解。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经营环境的改变、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政策的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天翻地覆地变化,社会资金需求结构和需求模式也发生巨大变化,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金融中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多元化资金需求,从而给予了民间借贷快速发展机会。虽然民间借贷在缓解如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作出了有益补充,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煤炭和钢贸等利润丰厚,部分企业逐渐放弃原有主营业务,涉足其中,并且为解决资金短缺矛盾,甘愿接受高息,不但让资金价格显著背离价值,企业和个人热衷挣快钱逐高利;而且导致部分实体产业空心化,个别行业出现了经济泡沫。从2009年开始审理,直到2012年才终审完毕的浙江省吴英案,给人留下极其深刻印象;内蒙古鄂尔多斯和陕西神木村借助煤炭资源一度成为我国GDP增长的神话,但又因深陷民间借贷漩涡而快速陨落,令人嘘唏。早在2012年初,中信银行有关研究报告就认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有大概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信贷规模的10%到20%;而在2013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银行与家庭金融行为》中发布的我国民间借贷总额已经达到8.6万亿元,民间借贷金额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翻了一番。这些数量众多的民间借贷资金,游离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其规模之大、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咂舌。快速增长的民间借贷不仅侵占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业务,而且一些民间借贷扰乱了有序的融资环境,也给社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山西联盛集团资金链断裂、江浙众多企业主跑路以及鄂尔多斯“鬼城”等事件不但让参与者深受其害,而且也让社会公众体会到了高启、高收益带来的高风险;而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风险暴露后或潜逃、或失踪,由此牵出的金额巨大的违法案件,更是将民间借贷话题推上风口浪尖。与此同时,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通过不同的途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和转嫁,给银行业体系带来较大的不稳定性,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本文主要是通过介绍民间借贷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对民间借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关系的理论研究,从四个主要的方面来分析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近年来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期限较短、规模较大、利率普遍偏高、各地行为操作不一、方式更加多元化等特点,分析当下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的六种主要途径,并从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两个层面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关建议和对策,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传递,从而守住风险底线,合法稳健经营,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绪论,阐明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方法与思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本文的贡献和不足。第二部分文献综述,主要介绍民间借贷的概念及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关系的理论研究。第三部分主要介绍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特点。第四部分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的六种主要途径。第五部分是提出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