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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秩序的稳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基础行业,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更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一旦某家银行陷入危机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救助,将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危及整个金融体系。因此,从法律上构建银行危机处理法律制度,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我国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当立足于本国银行的实际,整合和创新我国传统的银行监管资源,建立和完善包括银行风险预警、最后贷款人救助、接管、存款保险以及银行危机救助国际合作法律制度在内的我国银行危机防范与救助并重的法律制度。本文分5章阐述。第一章“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的论述”,通过银行危机与经济危机的关系,阐述银行危机救助的重要意义;第二章“危机银行及其救助法律制度”,提出了危机银行的标准及救助的必要性;第三章“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剖析了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第四章“外国银行危机防范与救助法律制度借鉴”,介绍了美、日、德等国家防范银行危机的立法经验;第五章“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的改进”提出了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