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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化遗址是我国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型之一,大遗址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的一种规模较大、价值重大、影响力较大、保护意义重大的古文化遗址。2011年底广东省文物局公布了广东省首批8处大遗址名单,标志着广东省大遗址保护工作正式启动。由于大遗址及其保护具有显著的地方性特点,而广东的相关研究和实践尚在起步阶段,致使保护工作缺乏合理引导,远远落后于江苏、陕西、河南、浙江等地。因此,正确认识广东大遗址的价值和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广东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关键,也是当前广东大遗址保护的迫切任务。本文通过调查研究近年来广东大遗址及其保护实践,认识广东大遗址的特点,分析总结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针对其中的价值评估、破坏因素、区划划定、利用模式等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提高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水平。本文首先阐述广东大遗址的概念、类型和特点等,分析总结广东大遗址的破坏因素包括泥石流、酸雨、台风等广东典型的自然因素,以及生产生活和城乡建设等人为因素,提出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是广东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关键,并对既有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价值评估方法。为避免保护区划划定中常见的缺乏依据、可操作性差,以及与城市建设冲突过大等问题,提出通过景观控制、考古调查和最小边界等方法,对大遗址保护区划进行合理调整。进而针对广东大遗址的利用模式作了分析总结,提出适合广东大遗址保护的几种利用模式,包括遗址博物馆类、遗址公园类、旅游景区类、森林公园类、动态保护类、其它类等多种形式。最后,以本人完成的广东首批大遗址中的“古耶贝丘遗址保护规划”、“西樵山(象岗佛子庙保护区)遗址保护规划”、“东莞硝烟池旧址和虎门炮台”、“南越国宫署遗址”等四处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论证,可作为广东其他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