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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召开了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2010年11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坎昆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两次会议的焦点是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它已经成为关系人类生死存亡的主要问题,所以如何应对它带来的挑战成为我们共同的话题。
本文以生态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生态政治为研究范畴,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研究线索,从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两个角度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依据和实践基础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
第一部分主要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进行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首先通过对责任、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生态政治等概念的解析,明确主题的涵义。其次,从广义政治论、生态政治论和可持续发展论等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一主题的理论基础。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原则,同样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重要的政治基础。同时这一原则是生态文明论的重要体现,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应用。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现实基础,即生态环境问题的现状,目的在于通过对现状的总结,说明这一原则的产生是现实的客观需要。生态环境问题的普遍性、共同性决定了必须履行共同责任,而经济差异、地区差异决定了必须履行有区别责任。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合理性依据,即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目的在于说明责任的合理性源于其依据的公平和公正。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践基础,即如何将这一原则运用到实践中,以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