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政治研究——基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思考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mn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12月召开了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2010年11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坎昆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两次会议的焦点是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它已经成为关系人类生死存亡的主要问题,所以如何应对它带来的挑战成为我们共同的话题。   本文以生态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生态政治为研究范畴,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研究线索,从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两个角度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依据和实践基础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   第一部分主要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进行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首先通过对责任、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生态政治等概念的解析,明确主题的涵义。其次,从广义政治论、生态政治论和可持续发展论等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一主题的理论基础。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原则,同样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重要的政治基础。同时这一原则是生态文明论的重要体现,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应用。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现实基础,即生态环境问题的现状,目的在于通过对现状的总结,说明这一原则的产生是现实的客观需要。生态环境问题的普遍性、共同性决定了必须履行共同责任,而经济差异、地区差异决定了必须履行有区别责任。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合理性依据,即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目的在于说明责任的合理性源于其依据的公平和公正。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践基础,即如何将这一原则运用到实践中,以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恶化。  
其他文献
从法学角度来看,生态补偿是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来规范人们的生态环境利用和保护行为,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平衡发展关系,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公平和社会正义的目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是缓和生态环境恶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经过近30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理论界对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