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法哲学基础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oye8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哲学基础的研究大致可归结为矫正正义论、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结合论、效益价值论、矫正正义与效益价值结合论。矫正正义论者在说明侵权责任正当性的时候,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从正面的角度论述侵权责任如何通过制度的安排实现矫正正义,未对侵权责任的反对面进行研究,多未论及阻止侵权责任发生的抗辩事由是否也是矫正正义的具体体现。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结合论者认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分别满足了正义的两种类型,分配正义是矫正正义的前提,矫正正义受制于分配正义;过错责任实现的是矫正正义,无过错责任是对分配正义的满足。效益价值论者依靠经济学的分析理论,对侵权责任进行复杂、精细的论证,认为侵权责任是对效益最大化的满足。其理论不具有恰当连结侵权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性质,易于抹杀侵权责任制度的独特性,模糊公私法的界限。矫正正义与效益价值结合论认为,分配正义是矫正正义的前提,矫正正义是对分配正义的维护;侵权责任对侵权行为的矫正,维护的是按照分配正义的要求划定的利益分配格局;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的互动使效益价值观念逐渐被引入法律领域,并成为侵权法的的价值追求。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具有连结双方当事人的双极性特征和形式主义气质,个体自由意志的互相平等为其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是具有不同运作模式和独立价值的具体正义的两种类型。分配正义连结的主体是社会的全体成员或符合某种标准的部分成员,解决规范性资源在群体内的分配;矫正正义关注因某种原因连结的两造当事人,回复规范性资源在特定主体间的不当转移。过错责任以“过错”为归责的直接依据。过错的一端是不当行为的加害人,另一端则是因加害人不当行为受有规范性损失的受害人。矫正正义在对过错侵害人科以侵权责任、矫正规范性资源的不当转移、恢复当事人平等的过程中得以实现。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不得以证明无过错而免责,其归责直接依据仍是加害人的不公行为。无过错责任是对这种不公的矫正,实现的也是矫正正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都具有直接连结双方当事人的统一性和单一性,是连贯的说明过程。侵权责任在矫正正义对不公行为的矫正之下得到统一,证明了自身独特的存在价值。阻止侵权责任发生的抗辩事由则从反面说明,没有不公行为的存在无需矫正正义发生作用,抗辩事由的制度设置符合矫正正义。因此,侵权责任作为一个整体,其法哲学基础当为矫正正义。
其他文献
文章首先就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梁体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简支梁桥梁体常见病害类型及产生原因,同时,在此基础之上讨论了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梁体维修方法。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越来越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需重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安全生产和质量监控两者是相辅相成,安全
AZ31镁合金板材的伸长率随着温度和高温下应变速度的变化而改变,所以在研究AZ31镁合金板材的温成形性能时,必须考虑温度和变形速度对其的影响。在本文中,在不同成形条件下,对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需要在外在形式和内在思想两个方面建立并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内在思想就是法治理念的问题。法治理念的产生有其深远历史渊源的社会文化条件,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不仅强调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力,而且还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新农村建设作为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的减弱,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大自然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儿童艺术教育是儿童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儿童发展好奇心,培养探索能力,形成审美观念的重要途径。而儿童书画产品作为艺术教育的载体,其在传播与推广艺术的作
在如今的城市交通发展中,桥梁不再给以前一样,仅是作用于江、海、河、溪的两岸。任何一个现今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其的城市交通道路中,一定不能缺少立交桥。立交桥的出现,使得人们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