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民事诉讼法的理论架构中,诉具有核心地位。一切理论皆以其为核心展开研究。虽然,对于诉讼的类型划分有不同的观点,但通说将诉类型区分为三种,分别是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现阶段,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作为最为常见的诉的类型,在理论中已经有了深入的研究,而确认之诉因为自身的中间性,其特殊价值在我国法律理论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到来,司法实务中确认债务不存在诉讼呈现剧增的趋势。然而,对于此类诉讼不仅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加以规范。加之《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对于案件起诉条件规定过于宽泛,致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没有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结果产生了法律适用标准不一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能使用民事诉讼理论中的“诉之利益”的要件规范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审理,那对于处理这类诉讼中出现的法律关系无疑有巨大的助力,同时也能让这类诉讼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全文共两万三千余字,分为五个部分:在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基础理论、和运用具体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确认债务之诉的标准和审查顺序。同时,为法律的完善提出了建议。第一部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案例介绍。分为案件回顾、案件争点、案件判决结果三个部分。案例中反映出所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在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中,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二部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基础理论。这一部分论述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概念、功能、特征、对象以及制度的存在价值。通过基础理论的研究发现了债务不存在之诉成立条件的关键是诉之利益是否存在。第三部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中诉之利益的关系。首先,论述了诉之利益和起诉条件之间的关系;其次,阐明了诉之利益的本质;然后,在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中诉之利益如何进行判断;最后,确定了如何判断诉讼过程中的利益程序顺位。第四部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案件评析。对案件中的诉之利益进行审查以及判断。对案例的内容结合理论进行了分析,论述了我国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法律制定的历程和在本案中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诉之利益的标准和其审查的程序顺位。第五部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立法展望。通过我国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成立条件判断的现状及启示,对之前文章阐述内容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虽然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在理论研究和现实法律工作中有着很多困难,但是依然具有其独特的研究意义,通过立法和实践的引导最终会实现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