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宴会是地方公务活动的组成部分,正常的公务宴会不仅可以增进官员之间的感情、加强彼此的信息交流、展现节日娱乐祥和的氛围,而且还能够体现出对到罢任官员、过往使客的一种礼仪。公务宴会自先秦时期开始萌芽,多是君主对臣僚的犒赏。到秦汉时期,地方公务宴会开始出现,“送故迎新”、“迎来饯往”等活动已经普遍出现,中央政府对地方公务宴会及其资金也做出了简单的规定。魏晋南北朝则是地方公务宴会完善和发展的时期,朝廷对地方官员过度宴饮馈赠的惩罚更加严苛,且初次设立“送故主簿”负责宴请招待过往官员。隋唐时期,地方公务宴会制度已经基本形成,部分“诸色公用”、“公廨钱”、“羡余钱”等可以作为地方公务宴会的专门资金,同时,对节日期间地方公务宴会活动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及至宋代,地方公务宴会已然成为了一种制度形态,并对明清乃至今日都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宋代地方公务宴会的类型繁多,包括了本地官员宴会、招待过往官员、迎送外使和蕃部、犒设武将军校、接待皇室贵戚、宴请士人等。其中,本地官员宴会有本地官员日常聚饮、宴请到、罢任官员、会食、酺宴等多种形式,宴请过往官员主要包括至地方巡视的路级官员、其他各级官员以及过往的到、罢任官员。定期入贡的蕃部使者和外国使臣也是地方公务宴会的重要组成人员。犒设武将军校则有“旬设”和普通的犒设活动,而士人基本包含了朝廷致仕重臣、当地极富名望之人、中贡士进士者、文人雅士等。随着宋代地方公务宴会的频繁开展,宋廷依据其不同的类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进行约束和规范。在参会人员上,规定了州县官员不妨碍公务即可举办和参加公务宴会;而对路级监司等监察官员巡历州县参与公务宴会的要求则较为严苛,情节严重者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惩治。而地方犒设外使、蕃部、武将军校的规定便略显宽松,朝廷多次强调对其要优加犒设,从而促进军地关系和睦、调动军队作战的积极性。朝廷也对主管犒设的地方官员、及外使入宋的固定路线做出了限定。皇室贵戚经由州县时,有些地方官员为巴结、奉承也会进行宴请、馈送,因此宋廷要求这类超标准的活动务必节俭,不得骚扰百姓。充足的资金是保障地方公务宴会能够顺利开办的重要条件。宋朝地方政府用于公务宴会的资金来源可分为两部分:合法资金和非法筹集资金。合法资金中最主要的项目是公使钱,而当地方公使钱不足时,地方官可能会使用系省钱、不系省钱、封桩钱、管设钱等地方贮藏资金,或申请朝廷拨赐钱物、地方官员自己支付等手段作为补充。但当合法资金已不能完全满足地方各级官员的需求时,有些官员则会使用非法手段来获得资金,如剥削地方胥吏、搜刮民脂民膏、非法经营牟利、挪用公款等,用以满足其享乐需求。宋朝尽管已制定详尽的制度规定和管控地方公务宴会,仍然没能阻止奢侈享乐现象的出现,“风俗侈靡,燕乐之间尤甚”。除此之外,玩忽职守、挪用公款等问题也较为突出。朝廷不得不再次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包括法律制裁、财政管控、“廉政”宣传等较为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法律制裁,多采用行政处罚的手段,除名、勒停、追官、降差遣、差替、冲替、放罢等,在一定时期达到了有效治理的目的。总的来说,宋代地方公务宴会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它受到社会风气、官场习俗等的影响,形成了其自身的特点。如制度的延续性、制度性规定同实际执行的差异性、阶段性及地域性差异等。因而带来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促进官员之间交流、提高军队作战积极性,带动地方上诸多产业的发展,促进国家、民族间的文化交流,推动文学创作和传播;而消极影响则主要表现为扰乱人心、影响官员办事效率,造成地方上奢靡享乐、贪污腐败之风盛行,破坏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导致宋代剥削和压榨百姓的问题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