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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的确立,各级政府已经把护税协税工作作为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税协税工作日益成为各级地方政府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在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是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而税收收入又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了财政总收入的90%。因此,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一环,护税协税工作在我国各级政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如何根据经济发展现实,紧密结合地方政府尤其是税务部门工作,完善并规范各级政府开展护税协税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地方经济发展奠定基石,既是各级政府护税协税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的现实领域,也是学术理论界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重要课题。1998年,我国正式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以来,财政的公共性逐渐显现,公共财政建设步伐逐渐加快。不断加强护税协税工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基本保障就是主要内容之一。对于处于经济转轨期的我国而言,公共财政框架的设立为政府开展护税协税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着力点。将护税协税工作的研究置于公共财政框架下,将公共财政管理的思维导入护税协税工作的研究中,对于推动护税协税工作创新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公共财政管理基础理论出发,首先介绍分析了我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模式的发展变迁,探讨了分税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护税协税工作的新特点以及可能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进而点明本文的写作意图和写作意义。之后提出了护税协税工作创新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运用上述理论对地方政府护税协税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在明确了我国护税协税工作的特征及发展历程后,本文认为我国协税护税工作存在观念陈旧、机制落后、方式滞后和考核缺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按照护税协税创新的内在关系,分别从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和考核创新这五个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