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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从农村涌入城市,队伍不断壮大。据国家统计局目前公布的2009年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已达14533万人,比2008年增幅3.5%。然而,2010年年初,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省份仍出现了严重的“民工荒”现象。究其原因,虽有金融危机过后经济回暖民工需求量增多、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等,但其根本在于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关注不够,投入不多,缺乏某些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执政责任,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从而造成各地出现农民工短缺现象。本文从政府责任视角为切入点,立足于农民工各类权益缺失的现状,分析农民工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的原因,阐述政府责任的内涵以及政府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的理论依据,探究政府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的制度缺陷以及政府管理的偏差,提出政府应当转变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以及改革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建议,通过这些建议的实施,达到改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现状的目的。本文的价值在于努力探究政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方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特别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政府自身管理理念与模式的转变,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民工权益。目前,在我国群体事件频发与民生保障为先的大背景下,深入研究逐步完善农民工权益的措施,不仅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经济生活水平,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保持社会稳定,同时有助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通过文献法、制度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查阅现有资料以及笔者的实地调查,了解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状况,分析政府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的责任缺失,并以此为出发点,探讨政府就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制度支持与管理完善。本文的研究思路是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政策的执行者、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有义务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承担起政府必须履行的政府责任,而不是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推向企业、推向社会。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运用2009年最新数据分析农民工权益保障状况,结合笔者在闽浙边界工厂的调查,阐述农民工权益缺失的严重性,说明政府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制度变革、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民工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倾斜。农民工的权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及受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各种权益,这些权益保障的缺失不仅影响了农民工最基本的生存,而且容易积贫积弱造成进一步的贫富不均,甚至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长治久安。通过政府责任含义的阐述、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理论分析以及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必要性分析,了解到政府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存在制度与管理两大方面缺陷,认识到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政策的执行者、服务的提供者,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政府责任,改革相关制度以及完善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模式。目前,各地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主动承担起对农民工的政府责任,但对损害农民工权益的制度障碍以及政府自身管理等顽疾,改变甚小,收效甚微。由于农民工权益问题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大问题,这一问题的牵涉面较为广泛,本文仅从政府的角度分析,没有涉及企业、社会以及农民工自身等因素;其次,由于条件的限制,笔者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缺乏更广泛的数据搜集与分析,调查结果较为笼统。这些均为本文的不足之处,将作为笔者以后的研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