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我国建设用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而城乡建设用地仍是两个不同市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划定相关试点进行探索,但是入市路径和具体措施尚未有明确规定。因此,研究“三块地”改革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困境为切入点,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发展,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和分配公平理论及发展,马克思规模经济及效率理论及发展,借鉴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Dynamic Game of complete information)的相关理论,通过对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3个入市试点的入市进程、入市方式、交易成果、创新路径等进行分析,特别分析了四川郫县“调整型”入市模式、甘肃陇西“初探型”入市模式及浙江德清“发展型”入市模式的成功经验和面临困难。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入市困境有制度困境、收益分配困境、管理监督困境、实施困境。其中,产权问题是四种困境共同指向的核心。针对四种入市困境,以马克思理论为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产权问题,吸收借鉴美国TDR制度中可转移发展权交易模式及重庆地票交易模式,结合我国33个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总结出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是在试点基础上“分步分类、先易后难的创新性直接入市和调整入市相结合”路径。在此路径基础上,提出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实施建议:一是从制度和法律层面,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完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法律方面,修改和新增入市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有产权的效率;二是根据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合理划分集体建设用地区域级差地租,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完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税收体系、集体内部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监督机制,监管土地用途、制约公共权力、建立处罚机制;四是根据马克思规模生产与效率理论及农业发展理论完善入市服务平台和支持体系,建立金融服务机制,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