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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迈进21世纪,经济全球化发展迅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然而,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也日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已不是单一的治理或保护环境问题,而是一个与人们的生产方法、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密不可分,涉及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稳定等诸方面,事关人类未来前途与命运的大问题。生态环境危机催生着一种新的文明形式——生态文明的产生,它已成为人类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一个新发展阶段,亟需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保驾护航”。可以说,制度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程度,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等重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当今国际、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考量浙江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分析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现实基础、创新实践,概括总结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症结;尝试在法律机制、经济激励机制、教育传播机制、考核评价体制建设等方面,探求进一步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和对策,旨在为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