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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交易形式,买卖合同制度作为买卖的法权模式,对于调节市场经济、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买卖合同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法律制度就是风险负担制度。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制度,解决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时,风险责任应由买卖双方中的具体哪一方来承担的问题。风险负担制度在整个合同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该制度在具体交易活动甚至整个经济发展中定分止争、保驾护航的地位和作用越发地突出。各国国内法均在民商事立法领域中对该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也将风险负担问题看作是“最需严格对待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