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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特点是在巩固集体所有权基础上放活农地使用权、经营权。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每一次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变迁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符,整个过程遵循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辩证关系。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民生存、农业发展的灵魂,依附于土地的产权制度通过权利划分起到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土地的实物型生活资料供应能力,发挥产能,鼓励农业生产与发展。一国农业技术水平是农业发展的标尺,同时充当着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保障角色。这么多年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土地与农户关系,那么实际执行效果到底怎样?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否能够提高农业技术水平从根源上拉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对农地产权制度和农业技术进步的研究理论进行综述与分析,阐述二者的关系;其次,基于已有农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研究及理论,梳理出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机理;再次,梳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历程,总结其特点及问题,归纳分析我国农业技术进步演变历程,并测算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率;最后是实证检验,该过程采用DEA-Malmquist指数法测算了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1976-2017年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并在此基础上,以全要素生产率作为表示农业技术进步的替代变量,通过建立面板数据模型检验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实证最后通过以家庭为单位的微观数据,建立Logit模型再次检验“三权分置”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1)改革开放后,我国大部分省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都有较大提升;1976至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三权分置”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均有显著促进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通过提高技术变化指数进而促进农业技术进步,而“三权分置”主要通过提高农业技术效率增进指数而促进农业技术进步。(2)交互效应模型结果表明,两次农地产权制度变革前后,农业财政支出、工业化进程、农村人力资本、灌溉用水利用率、自然灾害及城镇化率对农业技术进步的表现存在差异;(3)动态面板模型结果显示,前期技术进步对后期技术进步起到促进作用,表明农业技术进步存在惯性和路径依赖的特点,当前的农业技术进步是建立在以往农业技术进步基础上的。分地区检验结果表明,东中西各地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产生的效应不用。(4)家庭微观调查问卷数据模型结果证明,以农地确权登记为基本特征的“三权分置”改革显著促进了我国农民对新技术的采用,推动了农业技术进步。农业技术进步是农业持续内生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因此要进一步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农地产权改革模式,促进农业技术供给与需求,同时重视培育农村人力资本,加强产业间互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实现我国农业的持续内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