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68年国际奥委会在墨西哥奥运会上首次进行兴奋剂测试以来,半个多世纪里,围绕兴奋剂与反兴奋剂的斗争便不曾停止。2016年巴西奥运会期间,俄罗斯代表团爆出大规模使用兴奋剂的丑闻,全球议论一片哗然。面对国际比赛中日益频发的兴奋剂违规事件,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仲裁院近年来先后设立反兴奋剂部门,切实保障竞赛公平,维护运动员身心健康。近年来,我国也相继颁布了《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旨在对竞技体育的公平程度加强监管。但在种类繁多的体育项目之下,世界各国的兴奋剂事件屡禁不止,呈现日益高发的趋势。当前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对兴奋剂犯罪进行有效规制和惩戒之下,日益高发的兴奋剂犯罪,正在成为破坏社会和谐,危害竞技体育事业公平的一大顽疾。而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进以刑法为主要惩罚措施的法律制度更新完善,目前正困扰着体育产业与法律行业。长期以来,我国对反兴奋剂犯罪立法工作进度缓慢,加之兴奋剂衍生产品种类繁多,故而当前现行规定已与时代脱节,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兴奋剂犯罪环境和反兴奋剂制度建设。本文在研究中采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综合分析三种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介入兴奋剂犯罪的规制力度进行研讨,同时通过分析国内外对反兴奋剂犯罪的规范经验、制度建设情况,为国内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意见参考。笔者认为,本文的研究主要包括对兴奋剂犯罪活动的界定、反兴奋剂制度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现行法律制度的内容缺陷、兴奋剂犯罪刑罚处置范围以及构建兴奋剂刑罚法定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