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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依靠外向型经济主导,国家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国际贸易中的90%是通过海洋运输完成的。进入21世纪海洋经济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引擎,世界各国对海洋经济的重视与日递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2年生效以来,各国对海洋权益日益重视,海洋争端和海洋权益维护的常态化和复杂化,对我国尤为突出。除整合海上执法机构以强化海上执法力量外,加强海上执法协调机制建设也成为了一种趋势。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和“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自此,海权和海洋发展的重视在我国被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政策支持下,中央政府做出了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的决定,并成立中国海警局。2013年大部制改革,以全国人大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此为标志,原来海上执法领域“九龙治海”,演化成中国海警局与中国海事局共同执法的“二元格局”,这位两家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供了条件。目前,在海上执法领域,中国海事局和中国海警局依然各自为政,在执法协调上,许多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上执法制度,对两者海上执法协调机制问题的研究,成为了一个重点课题。2014年5月至7月“海洋石油981”海上维权事件,说明了完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的紧迫性。本文通过对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相关概念的界定,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中行政协调和沟通理论,通过研究我国海上执法体制的发展历史,分析了中央涉海机构中中国海事局、中国海警局海上执法的现状,以及这些机构在海上执法过程中协调机制运行的状况,总结出目前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借鉴美国、俄罗斯等国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经验的基础上,最终就完善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共分六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选题背景及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对海上执法协调执法机制的概念及相关理论进行归纳。作者阐述了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三个基本概念、特点及相关理论。第三部分,作者介绍了中国海事局和中国海洋局在海上执法和协调机制中的现状,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主要阐述了两者在执法依据、职能和协调机制中的现状、问题和原因分析。第四部分国外涉海机构执法机制研究及经验启示第五部分完善我国中央涉海机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的建议第六部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