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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乡村社会的改造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萨县新农试验场即是一次有效的尝试。该场创办于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在绥远省萨拉齐县城东南十五里,由阎锡山捐资而成。萨县试验场以建设新村为宗旨,以开垦荒地和畜牧为根基,以教育为途径,并因地制宜发展毛纺织、畜产品加工等家庭手工业,最终达到“自养、自卫、自治”的社会目的。从1929年初至1937年10月,在不足九年的时间里,试验场在西北边陲的开荒建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不仅仅解决了场内农民和迁来之移民的温饱问题,而且使儿童得到教育,成人也接受到文化和身体两方面的培训。同时,试验场在日常工作之余,对于村民文化娱乐生活也相当重视,专门建造大礼堂以供村民集会、结社、会议之用。这一方面使村民精神生活更加富足,另一方面也使得赌、抽等不良嗜好得以减少,此消彼长,这又反过来促进了该场基本工作的开展。该场为建设新村之试验,从这个角度上讲,萨县新农试验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乡村单位,它更注重社会组织及社会经济的改进,而这里又带有山西“村治”的明显痕迹,因此,或许可以将其视作是山西村治运动的一个延续。新农试验场顺应西北开发的思潮,在西北地区移民垦荒、开辟新村、畜牧种草以及发展实业,这既实现了对西北地区的乡村改造,又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东部地区人口流亡的现状,同时对于转移战略物资和开发西北以保存抵御外侮的根基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