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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最基本的要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前提条件。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推动我国战略部署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既是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实施的践行者和推动者,也是保障者。只有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治化水平,才能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才能真正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维护国家的稳定和谐,才能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同样的,打造法治公安也必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时代下,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正在稳步推进,要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要更加规范、文明,所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公安机关队伍自身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让社会公众真正的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赖,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推动经济的稳步发展。本文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相关概念和特征入手,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依据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在实践中的执法情况分析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成因。笔者认为问题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方式不正当、执法效能低。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执法程序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过程有超越权限的现象,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法律适用不当等现象屡屡被曝出,在社会上形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严重背离了现代化法治理念,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多数民警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较深,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治理念,我国在行政执法这方面缺乏完整的法律机制和监督机制,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以及执法的经费和环境保障不足等。正是由于大多数民警思想不端正、对规范性执法的认识不足才导致了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或消极作为、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现象的出现,民警的业务能力不强、知识水平不够也就导致其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恰当的使用法律法规去正确地处理案件。对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来要加强有关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二来要加强公安民警的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针对执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执法不作为、消极执法、滥用职权、简单粗暴执法、适用法律不当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改善解决:外部因素上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追究不规范执法的责任;思想上要转变公安执法人员的传统的执法理念,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行动上要强化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建设,包括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淘汰素质低下的人员进入公安系统、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并通过建立考评体系来达到执法人员改进和提高自身能力和监督的双重作用。提高执法效能除了要完善上述措施外,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我国拥有14亿人口,基层民警的任务繁重,只有保障执法经费和警察数量的充裕,才能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保障。也正是由于人口众多、环境复杂,所以需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来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