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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制度已成为一项国际惯例,并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系统,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所共同遵循的国际规则。我国正式加入WTO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招标投标则成为接轨的一个重要渠道。本文通过阐述招标投标制度的概念、一般原理、运行机制和法律原则,探讨了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内容及特征,分析研究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在市场经济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的采购丌支主要来源于法人和公民的税赋和捐赠,必须以一种特别的采购方式来促进采购尽量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透明、公开和公正,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并体现良好的经济效益。招标投标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由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通常是由招标人(招标单位)先提出自己的要求、条件和要达到的目的,并反映在招标文件中,用招标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利用众多的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达到招标单位选优的目的的一种活动。投标就是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同意招标人拟定的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的条件通过竞争企图为招标人选中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在投标人之间直接竞争,在规定期限内以比较合适的条件达到招标人目的,并与之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制度。招标投标具有程序规范、透明度高、公平竞争、一次成交等特点。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缔约方式。在许多招投标文章中,更多内容是关注实务操作程序,所以,作者在本文中对招投标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作了粗浅的探讨,发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很多国家或地区相继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或者通过专项法律确定招标采购的重要地位,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工程招投标制度日益明显地出现统一化趋势。如各国修改、完善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将更多地在于体现保障招投标当事人在更大范围内的世界自由贸易中的利益;招投标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招标标的也不再仅限于传统的单一形态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