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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法学中,犯罪构成理论无论在刑法理论学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们研究犯罪形成及成立的重要理论,也是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犯罪的模式和机制,是控辩双方对抗的实体工具。然而,在当前中国,随着犯罪形势的不断演变,社会不断的进步,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犯罪构成面临自身理论缺陷以及司法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双重困境,这都需要我们以更为广阔的视角去研究分析犯罪构成,使其满足新的要求和使命。从对犯罪构成进行概念追溯的过程中,从犯罪构成所具备刑事诉讼功能的属性中,发现了犯罪构成与诉因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通过对诉因与犯罪构成关系的历史发展介绍和二者关系的理论论证,将犯罪构成与诉因结合起来,并通过对诉因制度及诉因理论发展的介绍,为我们以诉因为视角开展研究犯罪构成奠定了基础。最后,从改进定罪思维、加强和完善证据规则、强化证据说明等几个途径,将诉因理念引入构成要件事实的认定中,并结合诉因的记载和诉因的变更等内容,提出将诉因引入起诉书制作以及改进公诉变更制度的现实举措,为诉因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供切入点。本文由引言、正文和小结组成。其中正文又分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从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入手,对犯罪构成概念的发展演变和不同环境下词义的辨析进行介绍,结合现行的几种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学说,指出犯罪构成在我国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困境。第二部分,主要从诉因的含义及功能出发,结合诉因与犯罪构成之间关系的历史发展,对诉因与犯罪构成二者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对以诉因为视角开展犯罪构成的研究进行可能性论证。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代表诉因与犯罪构成实体关系程度的英美法诉因制度和日本诉因制度,并对二种制度进行对比分析,阐述了诉因理论的发展及其在实体保障上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主要从改变定罪思维、加强完善证据规则、强化证据说明等方面,提出将诉因理念引入构成要件事实的认定中,并根据诉因记载、诉因变更等诉因制度内容,相应提出以诉因为指导开展起诉书制作、改进完善公诉变更制度以及将诉因作为证明单位划分依据的现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