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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文化,这个抽象和人文性的概念,虽然直观地被视为在冲突解决中有重要作用,但尚未被系统的研究。本论文主要通过与欧洲和中国官员和学者的访谈还有官方文件的分析,探索冲突解决中国家/行为体战略文化的特点,并阐明历史和文化对战略选择的潜在影响。战略文化被视为国家/行为体理解世界的框架,让国家将自己和其他国家/行为体定位在其中,并影响国家如何理解和诠释其他国家/行为体的意图和行为。战略文化也被看作是战略选择的观念性和结构性基础。通过对伊朗核问题案例的研究,本文发掘关于中国和欧盟对冲突解决取向的实证知识,并试图说明中国与欧盟的独特文化和历史经验如何通过对规范和利益偏好的作用而影响冲突解决的谈判结果。
本论文有几个主要的发现:第一,通过大量借鉴资深学者已经完成的研究,分析中国和欧盟战略文化的主要原则。在中国和欧洲采访所搜集的资料强烈地显示战略文化(定义为“一国战略界成员通过学习、模仿或彼此共享而获得的战略性思想与情感的条件性反应和习惯性的行为模式的综合体”)是中国和欧盟在外交和安全政策决策过程中重要的影响因素。这明显的体现于欧盟和中国从2003年至2010年在伊朗核谈判中的官方文件和实际行为,并且解释中国和欧盟当时所作出的决策。
第二,案例研究表明战略文化界定国家/行为体的规范和利益偏好以及相对的重要性,并且通过对冲突性质的诠释,对本国和他国的认知,解决冲突的手段,最终影响谈判结果。这些因素对谈判结果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即使是在结果和目标确定的情况下,由于不同程度的紧迫性,差异仍可能存在,而且意见分歧可能在于程度的大小。第三,本文通过一手资料论断中国核欧盟的规范和利益偏好,还有针对伊朗问题的主要分歧,对中国和欧盟进行比较。然后进一步分析中国和欧盟在伊朗问题上的互动,并解释欧盟和中国规范和利益偏好排序的不同,如何影响冲突解决谈判的结果。
第四,本文提出了系统分析战略文化如何影响谈判结果的框架。2×2的矩阵提出了四个谈判结果,本文将中国和欧盟在伊朗核谈判中不同阶段针对问题的各种立场和决定放置在框架中,以检验其有效性。这个框架通过与中国和欧盟的政府官员和不同领域的专家深入访谈中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对照得到一步确证。虽然受访者在访问的初始阶段没有明确的被要求对“文化”或“战略文化”问题作答,可是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多次用这些概念来作为他们解释的基础。本文必须强调无论这些战略文化基础是实际或假设,又或者是自觉或潜意识的,并不是重点。因为这些观念导致了实际的真实结果,它们是直观的,习惯性的,重复性和根深蒂固的(并因此是系统性的),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为冲突解决研究提供了丰富而有意义的基础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