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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地扩大始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伴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我国政府也面临着大量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的严峻局面。据统计,2011年全国大学毕业生数量将达650万人,再加上往年未完成就业的大学毕业生,需要工作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将超过千万。
大学毕业生是具有专业知识、受过专业训练的高级劳动者;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国家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新生力量。能否科学、合理地配置大学毕业生是实现国家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当前,我国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要素配置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来达到供需平衡,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要求政府需要改变其职能,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放弃传统的管理模式,不做过多的干预,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而不是管理职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没有责任和义务。
因此,本文把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研究限定在“政府”层面上,运用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失灵理论、ISO质量认证等相关理论,阐述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应当扮演的五种角色及每种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及基本义务,并在客观的分析我国现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和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美、日、德)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责任行为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理想模型,并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上,明确我国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各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和应承担的责任。最后,本文从就业立法、责任监督、宏观调控、保障机制和服务责任这五个方面,对政府强化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相关责任给予了建议。这对缓解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矛盾,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