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权视角的农地流转保障措施研究——以山东省滕州市为例

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78896206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阶段亟需解决农地细碎化和粗放经营问题,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我国农地细碎化问题严重,其中我国人口基数大,农用土地数量有限且人均耕地面积较少是导致农地细碎化的直接原因,而且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农用土地进行远近搭配,肥瘦搭配,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农地的细碎化。  农地流转作为破除农地细碎化的重要途径,其改革、创新与完善已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土地改革的重点。农地流转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农地产权制度作为土地市场运行的前提,产权制度的完善与否势必会对农地流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地产权存在哪些弊端以及这些弊端对农地流转造成什么阻碍,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研究以农地产权为切入点,基于土地产权理论、配第-克拉克定理、理性选择理论,选择山东省滕州市为研究区,对产权存在的缺陷及其对农地流转产生的障碍进行了系统分析。首先阐述了滕州市土地流转现状,对农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与山东省农地流转的大形势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基于滕州市走访调研结果,分析农地产权缺陷对研究区农地流转进程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农地合理流转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产权主体虚置、农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农地发展权的政府所有化等缺陷,阻碍了农地流转的健康有序运行。对土地而言,产权的不稳定性和不完整性将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退化,难以进入土地市场进行流转。  为促进农地流转的发展进程,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议:明确所有权主体,赋予农民土地所有权;通过法律设立归属于土地所有者的农地发展权,以增加耕地非农化成本,抑制地方政府征地的权力;构建“三权分离”农地产权体系,并赋予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确权难题;优化土地征地制度,慎用征地权,提高转入方征地补偿标准。
其他文献
弹性规划区的划分是为了协调土地利用规划的“刚性”与“弹性”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法之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种地类中,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是整个规划的重点。城镇建设用
学位
20世纪后半叶,国际间的竞争、变化的市场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导致城市中传统工业企业没落和外迁,从而遗留下来闲置的、废弃的、通常是被污染的土地,人们称之为“褐色土地”或者
学位
近十几年来,中国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已成为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例如,传统文化退化、社区居民人际关系恶化等问题。乡村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