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促进了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但是另一方面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也不断攀升。酒后驾驶作为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醉酒驾驶行为被纳入刑罚处罚,至此全国对酒后驾驶行为严厉打击。酒后代驾行业便在此背景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酒后代驾的发展一方面可以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另一方面可以保护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酒后代驾行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制和有效的行政监管,导致酒后代驾行业乱象众多,因此也引发了很多酒后代驾纠纷。目前在酒后代驾纠纷中主要存在酒后代驾合同的性质不明确、酒后代驾合同的效力不明确以及酒后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困难三大焦点问题。我国的酒后代驾服务提供者主要为代驾公司、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以及私人代驾者,酒后代驾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在认定其性质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该根据不同的酒后代驾类型具体分析。酒后代驾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争议点为醉酒人签订的代驾合同效力不明确。由于我国民法上没有规定醉酒人的缔约能力,所以人们对于醉酒人签订合同的效力存在质疑,现实中也存在醉酒人事后不认可其签订合同的情形,以及代驾公司在代驾合同中明确规避醉酒人自签合同的情形。通过考察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发现他们均对醉酒人这一特殊的人群给予了全面的保护,将醉酒人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等。我国在明确醉酒人签订酒后代驾合同效力时,不能一概认为其有效,也不能一概否定其效力,而应当考虑到酒后代驾合同的特殊性,并且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关于醉酒人缔约能力以及醉酒人签订合同效力的规定,认定醉酒人签订的酒后代驾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赋予醉酒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合同的权利,充分保护醉酒人的利益。酒后代驾属于一种特殊的机动车运行方式,车主脱离驾驶地位但是又没有完全丧失对车辆的支配权,而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法律中没有对此种特殊情形予以特别规定。笔者认为应当结合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判断标准以及酒后代驾中代驾人与被代驾人之间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确定各方的责任。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正在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以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酒后代驾行业的发展。研究酒后代驾的相关法律问题,一方面可以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酒后代驾纠纷问题提供参考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酒后代驾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