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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3年在上海市试点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以1996年6月27日发布的《合肥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为低保制度的开端,本文立足于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的大背景,结合了合肥市的具体做法来分析利弊: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数据分析法,在阅读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了解了我国城市低保的大环境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比较了上海、武汉、重庆等较为成功地区的制度经验,并在安徽省2008年以来各年统计年鉴和民政部门、统计局等相关网站上收集到的2008年以来合肥市城镇低保的相关数据,得出合肥市低保制度面对的具体问题。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合肥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所提出的完善对策。本文主要有六大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第一部分,绪论。交代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国外的社会救助研究、国内城市低保的研究进行了简要的叙述。第二部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概念和理论基础。该部分介绍了社会救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概念以及有关的理论:贫困理论、生存公平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第三部分,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况。首先从城镇化水平和合肥市的城市贫困状况介绍了合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其次梳理了合肥市低保的发展历程,将合肥市从1996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大事件进行了梳理,从合肥市城市低保实现全覆盖和合肥市开始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出发将合肥市低保发展历程分为了三个阶段:建立、推广阶段;发展、规范阶段;完善、提高阶段。最后从低保的申请程序、保障对象、退出情况、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这五个方面介绍了合肥市低保制度的运行机制现状。第四部分,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试图从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低保资金以及管理体系这四个方面来阐述合肥市低保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例如,低保对象覆盖率较低、低保对象确定和退出的问题、低保保障标准较低、保障标准的制定及调整机制不完善、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有待加强、低保管理系统中出现的问题等等。第五部分,其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启示。分别介绍了上海市、武汉市和重庆市的城市低保制度,并从他们的制度中总结出对于合肥市低保制度的启示。第六部分,完善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在前面理论介绍、现状问题分析的基础上,仍然从问题部分的四个角度出发,提出相对应的完善对策,如完善家计调查和低保退出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在低保资金支出上的分担比例、加大对于低保资金的财政支出和来源渠道、建立完善的城市低保制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依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低保管理信息系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