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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成长迅速且规模可观,随之也产生了许多证券欺诈行为,给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了极大损害。而我国当前证券相关法律中,除了规定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监管,由检察机关对证券市场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责外,对民事诉讼的司法救济规定较少。在民事诉讼中,也仅规定了私人可以提起的民事诉讼,而对证券公益民事诉讼没有任何规定,因为公益诉讼自身也是在2012年才首次被写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公益诉讼在任何领域的具体应用都没有任何详细的可操作的规定。鉴于投资者个人在证券诉讼中的弱势地位以及证券欺诈行为的日益多发,笔者认为应当及时将公益诉讼引入证券领域,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国外已经建立并相对成熟的公益诉讼模式进行介绍和分析,通过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劣及合理性,探讨在中国建立证券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及具体制度设计。由于本文探讨公益诉讼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因此本文谈及的公益诉讼仅限定在民事诉讼范畴内,探讨公益诉讼对投资者所受到损失的维护,而不涉及刑事和行政领域的公益诉讼。另外,由于证券欺诈行为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几种典型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欺诈行为,笔者在本文中主要针对因为这几种典型的欺诈行为而引发的证券民事诉讼进行分析,对该类诉讼中原告资格、程序安排和诉讼费用等问题做一讨论,以期为我国证券领域引入公益诉讼提供些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