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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法治化还在许多方面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需要,尤其是公众对行政立法的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是当代行政民主化的重要表现,也是行政立法的合法性基础。 本文论述了相对人参与行政立法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行政立法中的相对人动议权,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其概念的界定,认为行政立法中的相对人动议权概念应当包括相对人提出立法动议、行政机关作出处理以及权利的救济环节,并强调相对人行使权利的自主性。行政立法中的相对人动议权的保护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