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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中国“三农”政策的重心发生了从取之于民到用之于民的变化,政府的职能也从汲取型转变为服务型,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呈现出新的形态,农村社会生活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在国家惠农政策密集下乡的过程中,政策能否有效贯彻落实,农民能否得到实惠是关键。本文以江西省李家村新农村建设的贯彻落实为例,通过对样本村的考察,对国家惠农政策在乡村贯彻落实进行实证研究。在国家与社会框架下,突破传统的“问题——对策”框架和静态分析的局限,运用“过程——事件”法,按照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研究的四环节对李家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落实过程,运作机制、策略和逻辑进行分析,探讨国家惠农政策在乡村贯彻落实的动态过程中,基层政府、村委和村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行动策略,及其对惠农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影响,揭示国家惠农政策在乡村贯彻落实的困境和根源,就国家惠农政策在乡村有效贯彻落实的路径选择提供一些建议。通过深入调查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现代国家惠农政策在乡村的贯彻落实主要以项目制方式运作,主要体现为政府主导和社会自主性相结合的组织机制、科层运作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资金配置机制、行政动员和利益诱导相结合的动员机制、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相结合的执行机制。在此机制下,政府出于“只要看到成果,不起纠纷”的逻辑,采取了“资源控制”、“责任下移”的监管策略;村委出于“完成上级任务,不受埋怨”的逻辑,采取了“利益诱导”、“政策变通”、“软硬兼施”的执行策略;村民出于“资源公平分配,不损私利”的逻辑,参与策略发生了从主动到被动的转变,甚至采取了上访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基层政府、村委和村民三方在共同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合作关系中,因为不同的逻辑立场形成了不同的行动策略,产生了冲突和纠纷,构建出利益博弈的场域,但因为资源占有的不同、利益维护的需要、乡村逻辑的影响和行政体制的制约,最终促成冲突平衡局面的产生,体现的是一种利益平衡的逻辑。基于以上分析和结论,最后笔者对三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一,指出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融合,即“社会中的国家”所强调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动态互动过程的结果。第二,根据村民理事会从产生到推广的经验,指出村民自治的发展面临村庄对国家政权和资源的依赖,农民利益分散难以形成坚定的组织体系的双重困境,而市场经济下农民权利观念和民主意识的提高,客观上为村民自治的建设提供了现代民主的群众基础,只是这个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国家的积极回应。第三,就惠农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路径探索提供一些建议:培训乡镇干部,提高基层组织执行力,为惠农政策有效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民参与,促进农民自治组织的发展,为惠农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奠定社会基础;健全运作机制,规范执行程序,为惠农政策有效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