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目的本文目的是调查样本医院目前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实施现状,明确其在实施过程中不足,有针对性地从医院管理优化以及法律风险规避的角度提出改善该样本医院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实施现状的具体措施,减少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关系。研究方法本文采取了文献分析法、现象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文献梳理,明确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通过在样本医院的实习进行观察研究,了解样本医院的处理现状与流程,通过对390位患方与210位医生进行的问卷调查,进一步明确问题所在。研究结果医生群体:1.方差分析显示差异有统计学差异。随着医生群体中年龄增长、职称提升以及月收入增加,认知情况总体得分就越高。2.知情同意程序性问题倾向上,即使在紧急情况下,大多数医生的知情同意程序倾向选择依然以法律明确规定的为选择依据。3.知情同意实体性问题倾向上“知情无意”与“知情拒绝手术”情境下,规避风险的逻辑倾向始终贯穿在医生的选择中。患者群体:1.方差分析差异有统计学差异,患者月收入越高、学历越高其认知情况总体得分就越高。2.知情同意程序性问题倾向上,在紧急情况下,患者选择在大范围上与医生选择以及法律层面规定具有重合性。3.知情同意实体性问题倾向上,三种特殊情境下,医生治疗是否符合规范都是患者决定是否追责的首选衡量指标。4.实体倾向选择个体差异方面:卡方检验,紧急情况下“不知情手术”与紧急情况下“知情拒绝手术”,在各个学历层次差异性比较有统计学意义。紧急情况下“知情无意手术”是否亲身经历差异性比较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结论1.完善紧急情况下患者知情同意权行使的内部流程(1)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教育。(2)扩张紧急状态识别标准、确立主治医师识别主体地位(3)明确知情告知程序事项的优先次序(4)完善内部预先授权决策机制,规避法律风险。2.本院紧急情况下患者知情同意权外部冲突规制(1)杜绝“不知情手术”,避免打着维护患者生命健康为名扩张医疗父权,侵犯患者人权。(2)按法律规定施行“知情无意手术”,法律明确规定了当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情形下,医方在经过相应批准流程后可以实施救治措施。(3)有限制性地施行“知情拒绝手术”,核心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本院紧急情况下患者知情同意权经济困境突破在国家法律层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被调研医院层面,改变欠费承担主体,由全院统筹承担损失,减轻科室面临的救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