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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审美范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处于核心位置,贯穿于中国古典美学的整个历程。先秦两汉是中国古典美学“丽”范畴的萌芽时期,“丽”揭示的是一些表面的、直接可感的审美属性,并不具备多方面审美内涵。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典美学“丽”范畴的成型时期,“丽”已有意识地被纳入社会文化审美视野,建构成一个独立自足的“丽”范畴审美体系。唐宋是中国古典美学“丽”范畴的兴盛时期。此期的“丽”呈两种特质:感性和理性互有并存,共具一代。“丽”是唐宋诗、词美的突出感性表征,唐代诗学、词学理论自觉地对这种“丽”质进行了理性把握,标志着中国古典美学“丽”范畴走向全面盛兴。元明清时期是古典美学“丽”范畴的深化时期。主要表现为它在许多艺术部门都得到了广泛深入的运用,人们对“丽”的审美特征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认识。 中国古典美学视野中的“丽”具有“华丽、华美、美丽”、“成双成对”等多方面审美内涵及“和谐”、“自然”、“绮靡”、“清淡”等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