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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制政府是一种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是西方合约主义理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实践产物。它建立了一种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基本框架,以合约制为治理机制,以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为主要目标的分析范式,在理论上超越了传统的政治控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政府的主要协调机制从公法向私法转变。笔者从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合约制的实践成效入手,试图构建作为现代政府治理新模式的合约制政府的概念框架,对它的理论基础、运行机制和实践成效进行分析。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新公共管理运动与合约制政府的实践。讨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合约主义的运用及成效,以及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创造出来的合约制政府治理框架。第二部分:合约制政府的理论基础与运行机制。论及合约制政府的理论来源、内涵、运行机制及运行条件,并对合约制政府模式的优势、劣势和适用范围等加以分析。第三部分:合约制政府模式与中国政府改革。在分析合约制在我国的实践成效的基础上,探讨了当前在我国推广合约制政府治理模式必须正视和可能遭遇的困难。作者认为,在以现代治理为取向的我国行政改革中,认真对待和系统研究西方政府的最新治理模式——合约制的理论与实践,有利于在我国政府改革过程中推广和应用合约制的合理因素,促进我国政府走向廉洁、高效。这为我国建构现代的政府治理模式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