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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然垄断产业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世界范围的政府规制改革浪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政企同盟、政府垄断经营的基本格局和长期存在的低效率问题仍未根本改观。研究和借鉴西方国家经验,探讨构建适应经济转型期的规制体系,提升中国政府的规制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迫切的现实意义。在经济转型期这样一个特殊背景下,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只是简单的放松规制,而是一个“一破一立”的双重过程:既是对原先“计划管理”的改革过程,又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新规制的过程。本文正是在中西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重构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体系的具体措施。相应地,本文结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导论部分介绍了研究原因、相关文献综述、写作思路、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一部分阐述西方政府规制改革的理论基础。首先研究了政府规制的内涵以及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失灵。在此基础上,文章一方面探究了从基于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理论到强、弱自然垄断理论的变迁,另一方面系统介绍了特许经营权竞标、标尺竞争、可竞争市场等规制框架下的竞争理论。第二部分总结西方国家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文章首先介绍了美、英、日三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西方国家政府规制改革的共同特点。并以中国电信产业为例,梳理了中国自然垄断产政府规制改革的进程。最后,在对中西方规制改革共性和差异分析的基础上,总结西方规制改革经验对中国的启示。第三部分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由于改革不到位,还存在行政性垄断过度、缺乏独立的规制机构、规制立法建设滞后、缺乏公众参与与监督等问题,文章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成因分析。第四部分在产权和竞争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经济转型期自然垄断产业政府规制改革思路。文章从自然垄断业务的分离出发,将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分成了四个层次:重组国有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互联互通、重构政府规制体系。同时,由于自然垄断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提出建立相应的规制影响评估体系和风险监督、规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