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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大部分国家都属于农业生产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进程中,农产品贸易问题是双方都相当重视的问题。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双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序幕,2004年开始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起收获计划,大幅下调农产品关税,2006年,大部分农产品实行零关税,此后,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以及对货物贸易的深化合作,农产品贸易的贸易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了双方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从2002年的38.1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262.4亿美元,农产品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但同时中国农产品的贸易逆差也在逐年扩大,因而有必要对中国-东盟的农产品贸易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利用图表分析法和材料归纳法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的贸易现状进行分析。然后以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竞争优势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对中国与东盟各类农产品的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分析发现由于中国的农产品自身科技含量低、加工程度低、标准化程度较低;农业企业的规模较小,产业化程度相对较低;政府实行“零关税”政策导致东盟农产品涌入中国市场等因素,中国的农产品贸易竞争性较弱。而在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上,由于农产品在地理位置和要素禀赋上的差异,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中国与东盟出口的农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这种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特点,一方面扩大了中国农产品市场的产品种类和规模,有利于帮助具备出口互补性的农业企业打入国际市场,引导国内资金向优势产品投资;另一方面会威胁国内尚处于幼稚期的产品和企业,长远角度来看,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形势有继续扩大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就农产品自身、农业企业、政府以及贸易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认为对农产品应当加强科技研发投入,对产品进行深加工等措施;对企业要改变现行的生产方式,鼓励规模生产,加大产品升级的力度;在政府层面要对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进出口各环节的监测,对相关产业进行扶持;在外部环境上要加大中国和东盟双方的合作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促进双方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