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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风险投资行业在我国资本市场繁荣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起着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是针对高风险、高成长性创业公司企业的一种权益投资,旨在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而非证券买卖价差或者是股息、利息收入等短期收益。为了保证投资收益,风险投资机构在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以及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从而提供价值增值服务。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监督作用成为学术研究者现阶段普遍热议的话题,针对风险投资机构对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进行研究,对于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商业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在梳理总结了国内外相关公司治理和风险投资方面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以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2004-2011年间92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风险投资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并对风险投资机构的不同特征进行了划分,分析其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效果,以及风险投资机构最终的退出给上市公司治理带来的影响。本文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如下:第一,风险投资机构的资本进入和监管会对上市企业IPO当年的公司治理水平产生积极影响,且在公司上市后的四年中,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督作用能够得到持续的保证;第二,风险投资机构的各方面特征作用在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上,会产生一些差异化的影响,其中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高持股比例、作为牵头机构以及具有国有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对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具有积极的影响,但风险投资机构的联合投资和具有外资背景这两方面对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第三,风险投资机构最终的退出会对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产生负向的影响。针对以上的研究结论,本文随即提出了四点相应的政策建议:完善风险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做大市场化运作的政府风险投资基金,强化证券市场的治理和监督功能以及大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等。